我不是药神:中国专利药背后的真相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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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不是药神》被朋友疯狂安利,周末众智君也去看了,确实对得起豆瓣评分9.0!

  电影讲的是,主人公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贩,一跃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独家代理商。

  电影从草根视角出发,生动的展现了小人物生命的韧性,获得网友一致的好评。中国人太需要现实主义的电影了。

  实际上,这一部优秀的电影改编自真实事件,故事的原型陆勇是一名慢性白血病患者,被称为“药侠”、“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他所代购的是治疗白血病靶向药“格列卫”。瑞士诺华的“格列卫”在国内售价23500元一盒,而印度的仿制药仅200元一盒,使得不少患者铤而走险。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我国国内不生产仿制药品?印度为什么可以无视专利去生产呢?

  不管是WTO还是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我国都有加入,医药专利这方面是卡的比较紧的。你要是在国内大规模生产仿制药肯定会被起诉并且赔偿,这对国内自身医药发展也会造成重大打击。

  印度1995年申请加入WTO之后,设立了10年过渡期。在此这10年中,仍然沿用其1970年的专利法,即印度政府仍旧能拒绝药物产品的专利。所以1995年之前的抢仿药仍将游离于专利法之外。这是大环境。

  印度通过专利强制许可生产的仿制药,在药品的专利期内,是不允许出口的,私人购买可以,大批量出口不行。

  不管你进口的药是来自印度的仿制药,还是美国原产的正品药,你想光明正大的在中国市场堂而皇之的卖掉,是需要药监局批准的。

  因为这些药是要给国人用,你就要通过一系列的临床实验、一致性评价试验来证明给中国人吃了是有效果的,安全的,而且需要去药监局拿到“国药准字”的号,否则都是卖!假!药!

  侵犯专利权,大部分是民事责任;但是卖假药,直接就是刑事责任,是要坐牢的!你说哪个严重?

  有人说,瑞士的是“正版药”,印度的是仿制药,那巨大的差价就是专利的价格。专利是一种法律保障的垄断权,自然会产生垄断的高价。

  首先,专利和垄断,不是一个概念,放在一起说也并不合适。专利是法定的排他权,限制别人的抄袭;而正常行使知识产权并不叫垄断,搞小动作限制竞争,那才可能算是垄断。

  从全球医药行业来讲,平均一个产品的研发确实要达到20亿美元,研发一种药物的时间需要10年到15年,而10种投入市场的药物中只有2种取得的收入与研发成本相当或超过研发成本。

  然而新药的专利期保护期结束后,厂家一般就会采取降价。原来5000多元的产品可能降低到2000多元,甚至更低。而在仿制药推出后,来自价格上的竞争会更大。

  我们现在有5000多家药企,都是小打小闹和仿制。一些企业没实力、人力,也没有资金支持。

  在中国市场,发展新药困难,生产仿制药也不简单。和开发新药一样,仿制药需要规范的研发、生产、审评,且投入金钱也不小。微信公众号:众智财税智库。今年初,复星医药旗下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据悉,截至2018年1月,复星医药集团针对该药已投入研发费用820万元。

  申请专利可保护技术。我国的专利制度中的在先申请原则,规定了谁先申请,谁先获权。比如A药厂研发出一种药却没有申请专利,但被B药厂盗取了配方并申请了专利,那所有权还是归B药厂所有。

  申请专利可以资产变现。增加了非货币性资产的存量,通过转让专利技术或实施专利许可,获得经济效益。专利权可拿来质押,向银行贷款,或作为保证进行融资。还可对专利侵权者要求赔偿。

  申请专利能够获得国家扶持。企业专利的数量达到一定时,可申请成为科技公司,享受现金资助、税收、出口贸易等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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