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3 09:02:01 |   作者: 党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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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7日(星期三) 至05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及邮箱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2023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24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详细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的人可在2023年05月24日上午10:00-11:30,利用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的人可于2023年05月17日(星期三)至05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及邮箱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能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28日,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8号)。根据该批复,公司向2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1,640,88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本次限售股上市前,总股本为1,132,777,62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59,611,6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3,166,00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24名,分别为UBS AG、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吴志明、王艳丽、王根林、冯丹、尚忠月、尚中利、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激进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林素真、吕强、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帆花友稳健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帆花友稳健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然、董卫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陈蓓文,上述24名股东所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61,640,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7%。现上述股东股票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23年5月25日起解除限售。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致使公司股本数量发生明显的变化的事项。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1,640,88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27%;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